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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与老年车相撞 “非遗”传承人很受伤
2008-11-28 09:04:40  作者:蔡园  来源:眉山日报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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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被撞那两天,腰疼得像要断了,子女们搀扶着都走不了。”今年64岁的胡开福老人躺在市中医院外二科病房,痛苦地向记者描述。邻床躺着他的老伴,61岁的何贵香,脸上有明显的擦伤。胡开福,丹棱县杨场镇黄庙村人,他是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丹棱花灯的代表性传承人之一。11月17日下午5时许,他和老伴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双双受伤。

  11月17日下午,胡开福开着一辆燃油的三轮车,后座搭着老伴何贵香,行驶在从眉山到丹棱的省道106线上。当车行至尚义路口附近时,一辆从洞子口方向驶向尚义的七座小面包车突然驶出,司机刹车不及,面包车的右前保险杠重重地撞向三轮车的左后方,三轮车侧翻在地,胡开福老两口当场摔伤并短暂昏迷。

  随后,处理事故的“110”和“120”先后赶到,老两口被救护车送至市中医院,医生检查结果为全身软组织多处擦搓伤。不多时,面包车驾驶员赵某赶至医院,交纳了老两口的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近千元。随后两天,在胡开福子女的敦促下,赵某又支付了1100元左右的医疗费用,之后便再没出现。

  11月24日记者到病房采访时,胡开福的小女儿说道,因为没有办法续交医药费,胡开福夫妇的治疗还曾中断了两天,直到22日几个亲戚凑了600多元,老两口才又开始治疗。“我们三姊妹现在经济都不宽裕,医生也说了,我父母现在的健康条件也不可能出院,软组织伤的恢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疗养,这住一天院就是一天的费用,我觉得撞伤了人的司机应该支付。”胡开福的小女儿表示,赵某消失后,几个亲戚轮番给他打过电话,催促其来医院支付医药费,但赵某要么就说自己在外省,要么就不接电话。

  得知此事后,记者从我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当时处理该事故的芦警官那里了解了一些相关信息。“事故发生的确切位置是在106线532公里+100米处,就我们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面包车的确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但该老年三轮车烧燃油,属机动车,后座只能载货,不能载人,同时驾驶人应该具备驾驶证,车辆必须有牌照,而被撞的三轮车驾驶人没有证,车也没上牌。因此,初步结论是双方都有责任。”

  芦警官告诉记者,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在20个工作日以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时会有明确的划分,由事故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双方将按责分担。“因为《认定书》的下达需要一定时间,而目前伤者又需要得到尽快救治,鉴于当事双方驾驶车辆都属于机动车,本着平等的原则,在《认定书》下达前,相关费用每一方垫付一半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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